
政策一改,最先緊張的往往是準備遞表的人。過去幾個月我在處理債務查詢時,被問得最多的並非息口高低,而是「新規之後,我這種情況是不是更難借」。這個問題值得認真拆開:2026 年的香港借貸市場確實換了擋,但換掉的是審批的計算方式,而不是進場的資格。下文會把政策變化、官方數字與你的實際處境放在一起談,讓你在申請破產貸款之前,先知道自己站在哪一格。

要理解為何會有這一輪調整,先看破產人群的真實面貌。按破產管理署 破產人概況周年統計(2025 年)的口徑,整體個案中由債務人自行提出呈請的約佔九成,屬首次破產的約佔八成八,而五十歲以上的破產人接近四成。三組數字拼起來,畫面相當清楚:主動走進破產程序的人遠多於被動被呈請的,破產不是少數人的極端選擇,而是大量普通人在收入中斷、舊債滾大之後走到的終點。
自行呈請這件事本身,其實反映了一種理性。選擇這條路的人多數已經算過帳,知道再拖只會更貴,於是主動把債務畫上一個句號。破產管理署的統計同時提醒,這群人年齡偏高、重新就業的難度不低,日後要重建收入與信用,需要的是一條可以逐項核對的路徑,而不是一句「破產人士借錢很難」的概括。這也解釋了為何破產貸款這類服務的需求,往往集中在破產程序結束後的幾年間。
我的觀察是這樣:2026 破產與借貸政策動態的方向,正是回應這幅畫面。制定者看到的是自願破產者眾、年齡偏高、還款能力未必即時恢復,於是過去兩年的措施都圍繞同一個核心——把審批依據,由「這個人有沒有舊紀錄」逐步推向「這個人現在還得起幾多」。理解這條主線,後面兩階段的規定就一點也不突然,反而更像是配套。這亦是破產貸款審批環境轉變的真正起點。
首階段措施已於 2026 年 8 月 1 日生效。據政府新聞公報所述,新規定為無抵押個人貸款引入「還款佔入息比率」上限:月入六千元或以下者,每月還款額不得高於入息的 35%;月入六千零一元至一萬二千元者,上限為 40%。這條線的意義,在於機構必須先算你每月剩幾多可以還,而不是單看你想要幾多。
對破產人士來說,這個轉變比對一般借款人更深。以往審批有一定彈性,家庭支援、還款意願都可以納入考慮;比率寫成硬指標之後,收入這一格再沒有模糊空間。我在處理查詢時常提醒一句:這不是收窄機會,而是把你的處境攤開來算——收入穩定、開支清楚、每月可騰出的金額講得出數,反而更容易談出貼近現實的條件。
還有一點宜提早準備:新規把收入列為審批核心之後,收入證明的完整度會直接影響節奏。受僱人士有糧單與銀行入帳紀錄,整理起來相對簡單;以現金出糧或自僱的人,則宜及早備妥銀行月結單、強積金供款紀錄或客戶付款證明,讓機構看得見現金流的連續性。文件愈齊,來回補交的次數愈少,也愈不容易在中途被打回頭。
實際操作上,這條比率等於替你先做了一次壓力測試。假設月入一萬二,40% 的上限意味着每月還款不宜超過四千八;低於這個數,機構與你自己都容易接受。但比率只規定上限,並不代表借到上限就一定輕鬆,兩者要分開看。
我在解釋這個機制時,習慣把它與生活開支一併衡量:比率算的是還款對收入,租金、家用、醫療與交通卻不在分母之內。把固定支出扣走之後剩下的金額,才是真正可用於還款的現金。部分申請人獲批後仍覺吃力,問題通常不在比率,而在忽略了自己那本帳。遞交破產貸款申請前,先按同一套邏輯自算一次,比日後調整容易得多。
同一階段的措施還包括禁止在貸款申請中設立「貸款諮詢人」。過往有申請人會拉一位親友充當諮詢人,讓審批多一分表面保障;新規之下這條路不再存在,機構必須回到借款人本人的收入與負擔去判斷。
我認為這項改動對破產人士偏向正面。靠第三方加持換來的批核,往往伴隨更高的息口與更重的心理負擔;當制度只認你本人的還款能力,願意借的機構開出的條件反而更貼近實際,日後也不容易因人情關係衍生額外糾紛。換句話說,破產貸款的審批會變得更看你自己,而不是看你身邊有誰。
第二階段措施定於 2027 年 6 月 1 日開始,放債人須定期向「信資通」提供借款人的信貸資料。這一層的影響比首階段更深遠:以往在不同機構之間的借貸往來未必即時互通,日後同一套資料會逐步匯集到同一個平台,機構看到的畫面因而完整得多。對準備再借的人來說,提早弄清破產貸款審批會看到什麼,比事後補救有用。
透明度提升,對破產人士有兩面。壓力在於還款表現會被如實記錄,遲一天、欠一期,都不再只是你跟某一家公司之間的事;本錢在於紀錄是雙向的,只要你按時還款,這些正面資料同樣會被記下,日後申請時替你說話。
我把這個機制形容為先存後取:過去幾年你沒有存款可以放進去,現在每一次準時供款,都是在替自己的信貸履歷補一筆紀錄。紀錄修復從來不是靠某個動作一次完成,而是靠一段時間內反覆出現的行為累積。這一點在信資通對接之後會更加明顯。
另一個常被忽略的面向,是信貸資料本身的準確度。平台互聯之後,若你發現紀錄與事實不符,例如已清還的債務仍顯示未清,便應主動向相關機構提出更正,並保留書面往來紀錄。資料錯了而你不理,日後審批時吃虧的仍然是你;及早更正,是保住自己議價能力的基本功。
把兩階段合起來看,2027 年之後的環境會出現三個轉變。審批重心由身份標籤移向現金流數字,你要說清楚的是每月收入與可還金額,而不是解釋當年破產的原因。隱瞞的成本上升,因為跨機構資料互聯之後,刻意漏報舊債或現有貸款更容易被發現。良好還款的價值被放大,持續穩定的供款紀錄會成為你日後議價的依據。
三點合起來指向同一件事:制度愈透明,誠實申報的回報就愈高。這也正好解釋了為何我常強調,在破產貸款這條路上,信息披露從來不是障礙,而是起點。

政策改的是審批方式,不會改變貸款本身的成本結構。無論新規還是舊規,一筆貸款的代價都由同樣幾格組成,先用兩條公式固定下來:總還款額等於每月供款乘以期數;總成本等於總還款額減去本金。
以下用一組可以自行核對的數字說明。本金八萬元,每月平息 1%,落在產品頁所列 0.5% 至 2% 的區間之內;期數三十六個月;每月供款約三千零二十二元;總利息二萬八千八百元;總還款額約十萬八千八百元。至於實際年利率,它與每月平息是非線性換算,沒有固定倍數,確切數值須以公司註冊處的實際利率計算機核算,法定上限為 48%。
六格之中,最容易被忽略的是總利息與總還款額。同業的產品說明多數只強調每月供款夠低,看的人容易以為每月供得起就等於負擔得起。政策要求機構計算還款佔入息比率之後,這個盲點更值得自己補上:比率是機構的風險管理,總還款額才是你自己的帳。
若你選擇只償還最低還款額,結果會完全不同。本金幾乎不會減少,利息按未清餘額持續滾存,還款期被無限拉長,全期成本必然高於上面按固定期數攤還的結果;實際差多少,要拿你自己的書面報價代入同一條公式核算。申請破產貸款時要求對方列明總還款額,就是為了避開這個盲點。
新規之下,仍有幾種情況我會建議先停一停。一是每月還款額一算就佔去收入一半以上,即使機構願意批,生活開支一點緩衝都沒有,一次減薪或一次醫療支出就足以打亂整個還款安排。二是借款用途就是填補另一筆貸款的每月供款,也就是以債養債,這種做法只是把壓力往後推,而信資通對接之後,多頭借貸更容易被看見。三是你連自己的每月收入與必要開支都說不清楚,那代表時機未到。
這幾種情況不是不能借,而是先處理好前一格。條件式地看:若你能把每月可還金額、還款期數與總還款額三項寫在同一張紙上,而且數字對得上,就具備了基本條件;若寫不出來或明顯對不上,把時間花在整理收支,比急着遞表更有價值。判斷權在你手上,破產貸款只是其中一條路,不是唯一一條。
政策是別人的,核對清單是自己的。以下三個動作與新規的邏輯一致,遞表前逐項做一次,可以省掉許多來回。
先核實放債人牌照。到公司註冊處的持牌放債人登記冊確認公司名稱與牌照號碼對得上,並核實中介是否獲持牌人合法委任,這一步能擋掉大部分掛名與無牌的情況。再要求書面報價,請對方在紙上列明實際年利率、所有費用與總還款額,只肯口頭講每月供款幾百元而不肯落筆的,都可以先放下。最後自行評估還款能力,把每月供款與收入的比例算出來,對照新規 35% 與 40% 兩條線的思維,確保自己留有餘裕。
還有一項與破產人士特別相關的動作,就是按破產管理署《破產的須知事項》官方問答的說明如實披露破產狀況。未披露破產狀況而取得信貸本身即屬違法,信資通對接之後,這類漏報被察覺的時間只會更短。誠實交代換來的未必是最低息口,卻是一個合法、可執行、日後不會被翻出來的方案,這也是破產貸款申請中最不該省的一步。
問:2026 年的放債新規,會令破產人士更難借錢嗎?
答:新規針對的是審批依據,而非身份。首階段於 2026 年 8 月 1 日生效,為無抵押個人貸款引入還款佔入息比率上限,並禁止設立貸款諮詢人。對收入穩定、負擔比清楚的申請人而言,實際影響在於要準備更完整的收入證明,最終結果仍視個別機構的風險評估而定。
問:2027 年信資通對接之後,我的還款紀錄會怎樣被記錄?
答:按第二階段安排,放債人須定期向信資通提供借款人的信貸資料。這意味着準時還款會成為可查閱的正面紀錄,逾期同樣會被記下。正面紀錄累積得愈完整,日後申請時的議價空間通常較大;反之,拖欠一旦入庫,影響會延續一段時間。紀錄的作用是反映還款行為,而不是替你下判斷。
問:每月平息 1% 算不算高?實際年利率應該看多少?
答:本港持牌財務公司的每月平息一般在 0.5% 至 2% 之間,實際年利率上限為法定 48%。每月平息與實際年利率並非固定倍數關係,不能按月息乘以十二推算。要判斷是否合理,應要求書面列明實際年利率,再用公司註冊處的實際利率計算機自行核算,並與 48% 的上限對照。
問:破產期間申請貸款,需要向受託人交代嗎?
答:需要,披露義務不限於簽約那一刻。破產令生效期間,若受託人或破產管理署要求交代新增信貸,同樣要如實申報。按破產管理署《破產的須知事項》的說明,未披露破產狀況而取得信貸即屬違法。申請前先向受託人說明,並在申請表如實填報狀態,是最穩妥的做法。
問:審批更看重還款能力之後,我應該先做什麼準備?
答:先整理三組資料:最近幾個月的收入證明、每月必要開支,以及現有債務的還款額。有了這三組數字,你就能算出每月可騰出的金額,再對照還款佔入息比率的意思評估承受空間。準備齊全不但令申請過程順暢,也能幫你判斷現時是否適合借,避免簽約後才發現供款佔比過高。
忠告:借錢梗要還,咪俾錢中介。借貸涉及風險,借款人應先評估自身還款能力;本內容僅供一般資訊及教育用途,不構成任何貸款、財務或投資建議。

作者
多年專注協助曾破產、IVA 或 DRP 人士處理債務問題,熟悉破產條例及相關財務安排,成功協助大量客戶在破產後重建財務生活。精通二線清數及破產貸款方案,善於為客戶分析還款能力並配對合適計劃。負責破產貸款、二線清數、債務重組相關博文創作。